公 告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9月1日起,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正式挂上海市文物局牌子,并于即日起履行原属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责。同时,本市文物行政审批申请事项由上海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地址由原来的武胜路188号变更为巨鹿路70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物局